| 家电维修将告别打乱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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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文勇 通讯员 王亮)15日,记者从孝感市家电办公室获悉,9月29日,《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我市家电维修将告别“打乱仗”。
据介绍,根据条例的规定,除此前规定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外,此次将微型计算机及其打印机等外设产品,以及手机、数码相机等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全部纳入其中。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具备与其经营类别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必须具备由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且有健全的维修服务管理制度等硬性条件。今后,所有从事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经营者均将纳入常规化管理范围,不守法经营者将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资质。
该条例规定,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销售产品的保修责任,并由具备资质和符合规定等级的维修点承担保修工作,其设立的特约维修网点及保修措施应在当地行业管理机构备案。对无证从事维修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行业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力度从此前的最高罚款1000元上升至5000元。有超范围维修、维修过程中使用元件和零配件以次充好的、以夸大故障等手段欺骗消费者牟取非法利益、不向消费者提供故障维修单据,以及设立特约维修网点未备案的等,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到10000元罚款,并撤销维修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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